近年家暴事件频生,而年轻一辈,不是宅男便是盛女。何以致之?是恐一旦错配鸳鸯,交错鸾凤,会悔恨终身。
我国的方块文字的字形组合,往往也有“错配”的。所谓错配,是甲之字义本属乙;丙乙之字义应是甲的。或问:“有说乎,愿聆之!”
射字之组成由“身”与“寸”。俗称矮人曰“三寸钉”。三寸尙谓矮,而“身”仅及“寸”,岂非矮者之尤乎?相反,射箭之箭必有“矢”;查“委”之义为“推卸”、“委付”,甚或放弃。今以“矢”而“委”出,这动作岂非射耶?所以说:“射”应是“身”高仅及“寸”的矮仔;“矮”才是像后羿那个神箭手。
不过据《说文解字》谓“身矢”乃“射”之本字,“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如此说法则言之成理,但不知怎的其后将“矢”而成“寸”,求其“短小精悍”欤?未可知也。至于“矮”字,《说文》仅谓“短人也”。如果说“矮”是“冒牌货”,那么总该有个货眞价实的“三寸钉”吧。这个“武大郞”终于出现了。
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杂志》:“边远俗陋,牒诉券约,喜用土俗书,桂林诸邑皆然。今姑记临桂(地名)数字,虽甚鄙野,而偏傍亦有依附:不长,音矮,不长也。”这不单是范成大所记,《镜花缘》第三十二回:“上面文理倒也通顺,书法也好,就只有个‘不长’字,不知怎讲?”要是读过《龙龛手鉴》的话便知分晓:“不长,乌解反”,是个切音的读法。依广州音切之是“歪”的上声,与“矮”音近矣。(说文解字之二)
(摘自《澳门日报》 文/冬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