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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原创网络文学拉力赛相关细则
2012-04-21 23:33: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31次 评论:0
  一、主题要求

  本次原创网络文学拉力赛征集长篇小说和非虚构文学(宽泛意义上的大散文),新推非虚构文学。

  (一)征文内容方面:

  要求以描写深圳现实生活为主,关注社会生活变迁和世道人心变化,体现人文精神和道德关怀。

  大赛特别鼓励对深圳当下社会生活的文学表达,特别征集“我与深圳30年”、“我的深圳岁月”、“我的深圳故事”、“我看深圳”等题材内容。

  (二)文体形式方面:

  长篇小说:在表现深圳现实生活,并体现更加丰富的文学性的前提下,鼓励各种形式和技巧的创新。

  非虚构文学:除五四新文学建构的传统意义上叙事、抒情散文之外,还包括报告文学、口述历史、历史散文、人物传记、信件、对话、日记、笔记,此外还有具有时代特点的博客文章等。

  思想艺术上要求境界开阔,题材广泛,思想清正,文体解放。文学精神要求灌注韵味、趣味、风骨、气度;要求体现自由自在、生动活泼、不拘不泥、大雅大俗;要求探索展示更有力的表现手法和更广阔的艺术空间,学习借鉴不同文体创作手法并打通文体间的边界,将散文引入更高的文学殿堂。

  二、评选步骤

  1.初评(2010年5月):

  大赛参赛系统正式开放后,即进入作品初评阶段,参赛系统正式关闭投稿后,即宣布作品初评结束。此阶段参赛的所有作品,将由系统根据作品的参赛时间、作品投票数、作品评论数、作品点击数以科学加权的方式计算出分值。由大赛合作方的资深文学编辑、作家、评论家组成初评委将结合分值,再进行综合打分,分值结果在前1/3的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2010年6月):

  初评结束进入作品复评阶段,此阶段将一直持续到终评委终评开始之日。

  复评评委由大赛主办方特邀全国范围内的知名文学编审、作家、评论家、网络文学研究专家等组成,所有评委将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入围作品点评、打分、推荐,大赛作品推荐系统将按所有评委的点评、打分、推荐情况加权统计,分值结果位于前20名的作品将有资格进入终评。

  3.大赛终评委终评(2010年7月至8月):

  复评结束即进入作品终评阶段,此阶段将最终评选出大赛所有奖项。大赛终评委由全国著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家、网络文学研究专家等组成,所有终评评委将对入围的作品进行专业评判、排名。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所有终评评委的评判理由和排名先后进行统计,宣布大赛最终获奖名单。

  4.颁奖:2010年8月底9月初颁奖

  三、版权归属及奖金说明

  (一)版权归属

  1.主办方优先享有全部参赛作品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权及播放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主办方优先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合作网站共同开设的WAP频道、电子网刊、频道、网络电台。

  3.主办方享有所有入围作品的出版及影视改编代理权,主办方将向出版方及影视公司推荐这些作品。作者也可以自主选择出版单位,但需通知主办方并签署三方协议,所有代理作品主办方将协助宣传推荐。

  4.本次网络原创文学大赛合作单位的报刊杂志有权自行选登参选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稿费。

  5.本次大赛主办方享有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独家出版权及所有进入决赛作品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出版权。

  6.本次大赛主办方享有最具影视改编潜力作品影视改编权及其他进入总决赛作品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改编权。

  7.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请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二)奖金说明

  1.金奖奖金3万元;

  2.银奖奖金2万元;

  3.铜奖奖金1万元;

  4.优秀奖奖金5000元;

  5.入围奖奖金2500元。

  (长篇小说类和非虚构文学类奖项设置及奖金额度相同。以上奖金数额均为税前。)

  (三)奖金发放

  1.大赛奖金或奖品将于颁奖典礼上发放。因故不能出席颁奖典礼的获奖者奖金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发放。

  2.奖金发放后,如入选作品经核实有抄袭、剽窃行为,则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已发放的奖金和奖品。

  3.奖金均需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主办方代扣代缴相关的税款。

  四、投稿注意事项:

  1.请使用合作网站为本次活动设置的投稿专题专区。

  2.到截稿之日,参赛作品投稿字数,长篇小说类应不低于4万字。非虚构文学类作品成稿总字数低于4万字的要求贴完;总字数多于4万字的贴足4万字。是否将全部文字贴完,尊重作者意愿。但作品进入复评后,作者应把完整稿发到组委会评奖办公室专用邮箱。

  3.投稿时需认真、详细阅读相关比赛规则,不按照规则投稿视为无效。

  五、作者承诺

  本人自愿参加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拉力赛”征稿活动,特承诺并遵守如下声明:

  (一)本人同意参加由主办单位与其合作网站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4月底止(下称活动期间)所举办的网络原创文学大赛征稿活动(下称本活动),本人已详细阅并了解且同意遵守本活动所公布章程的各项相关规定。

  (二)本人保证确为参加本活动所投稿、交付主办单位之著作(下称活动作品)的原创作者,有权发表使用该活动作品,绝无侵害任何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等情形。倘若与任何人或机构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方面的权益纷争,本人自负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

  (三)本人同意主办单位于活动期间无偿公开宣传、公开发表,并且可以在必要情形下作编辑、修改后,于主办单位网站或网页公布、发表活动作品之部分或全部内容。

  (四)本人明白并了解活动作品一经主办单位评审选定后效果如下:

  1.本人保证对主办单位评审选定结果不发表异议。

  2.本人不得无故放弃评审委员会选稿结果,不得拒绝或以其他方法阻挠主办单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宣传、公开发表、公开传输、或于必要情形下作编辑、修改)入围作品。

  (五)本人明白并同意主办单位活动目的为征求自行创作之优质网络作品,主办单位若因无偿使用入围作品致第三人向主办单位提出侵害著作权等情形时,皆由本人负责,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六)本人明白并了解主办单位于其网站及或网页发表参选作品后,若遇任何第三人擅自非法转载、编辑、修改、散布或公开传输该活动作品致有侵权情形发生时,亦与主办单位无关。

  (七)本人保证所填资料均属真实、正确,绝无任何造假、杜撰或欺骗等情形。

  (八)本人同意若于活动期间违反本同意书所列任一项活动规范,则立即无条件放弃参与本活动的权利。

  六、活动解释及其他

  (一)活动解释

  中国作家网、深圳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为本次活动提供专题及投稿专区配套。

  作者是指按照中国作家网、深圳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注册程序完成笔名(即用户名)注册的用户。作者在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本站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将失去其获奖后领取奖金以及被推荐到传统媒体发表的机会。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是指向中国作家网、深圳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及相关合作网站投稿。

  (二)关于剽窃、抄袭

  1.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中国作家网、深圳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受了主办方委托之后,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无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中国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向在中国作家网、深圳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发表的作品提出侵权指控者,必须向中国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提出警告或索要注册资料,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提供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表书籍或期刊、创作手稿等;三是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所在位置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中国作家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暂不采取相应措施。

  特别说明

  本次活动主办方保留解释权。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拉力赛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23日
Tags: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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