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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征集启事
2015-07-27 17:30:56 来源:广东作家网 作者: 【 】 浏览:1684次 评论:0

请点击下载报名表首届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报名表

 

为繁荣广东报告文学创作,经广东省作家协会、中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委、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开始设立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每两年颁发一次。首届评奖时间为2015年。

  一、指导思想

   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的评选,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高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无愧时代的优秀作品共圆“中国梦”。大力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报告文学作品;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鼓励报告文学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尤其褒扬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报告文学作品

    二、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作家协会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佛山市作家协会

              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宣传文体办

     丹灶镇文化站

    三、评奖年度和参评范围

    评奖年度: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每两年颁发一次。为提高奖项知名度,首届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的评奖年度适当延长,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参评范围:凡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有推荐单位证明),在评奖年度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报告文学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四、奖项设置

     首届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设金奖1部(篇),奖金5万元;优秀奖10部(篇),奖金10000元/部(5000元/单篇)。

    五、推荐名额、报送方式及截止日期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3-4部(篇)。

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省作协检察分会、省作协司法分会、省作协地税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2-3部(篇)。

参评作者可向有关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广东省“有为杯”报告文学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寄送样书、推荐表一式12份。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广东文学艺术中心10楼创研部;邮编:510635。

推荐单位须在邮件名和文件名处标明征文题目和作者名字,并按要求填好“报名表”,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的通联、作品详细信息(结集参评作品请注明出版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等,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 youweibei2015@163.com.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5年7月

Tags:深圳,作家 责任编辑:乘风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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