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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评选 征集启事
2016-10-11 15:56:05 来源:深圳作协 作者: 【 】 浏览:2992次 评论:0
    由深圳市文联、福田区委宣传部指导支持,深圳市作协、深圳福田区公共文体发展中心、福田区文联继成功举办2014首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2015第二届深圳十大佳著(非虚构文学)评选后,为进一步繁荣创作,奖励精品,推动更多无愧于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的优秀作品的产生,推动深圳现代化国际性创新型城市的文化强市建设,拟于2016年开展“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的评选。现将第三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作家协会、福田区公共文体发展中心、福田区文联
    承办单位:福田区群众文化学会、福田区图书馆、深圳大学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深圳商报《读书周刊》

    二、评奖年度和参评范围

    评奖年度: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凡深圳市籍作家及在深圳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深作家,在评奖年度内,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及诗歌集(非叙事长诗)均可参加评选(以 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每位作者只评一部著作,一人一书。

    三、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小说和诗歌类作品;鼓励小说和诗歌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

    四、奖项设置

    第三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评选十部入选作品,授予年度“深圳十大佳著”称号,并颁发奖金、证书,举行隆重颁奖典礼。

    五、征集程序及时间

    深圳市宝安、福田、南山、罗湖、龙岗区、盐田区作协及龙华、坪山、大鹏、光明等新区作协均可向评奖办公室推荐作品,数额不限。
    其他相关读书会、学会、研究会等民间文学社团组织推荐名额为各5-10部。
    参评作者也可向评奖办公室直接报送作品,评奖办公室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时请寄送样书、推荐表,一式2份。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评奖专用邮箱:738688453@qq.com。

    六、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深圳市作协
    第三届“深圳十大佳著” (虚构与诗歌类)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
    电    话:0755-25587295,25585024
    联 系 人:于爱成  赵婧


第三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评奖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down.jpg附相关报名表,请下载:




Tags:第三届 深圳 十大 佳著 虚构 诗歌 评选 征集 启事 责任编辑: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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