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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深圳(中篇小说)(一)
2012-04-22 01:29:15 来源: 作者: 吴 君 【 】 浏览:1485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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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小桂是李水库的一块心病。如果不是程小桂,李水库感觉自己不会连想也没想就撕开那封要命的家信,至少他会认真研究一下,然后再决定拆还是不拆。现在,李水库拿着这封信有点儿傻了,因为他用了太大力气撕开,使得信无法恢复,更不能正常地交给收信人了。

  话还要从卖报纸说起。来收购报纸的家伙显然是一个有点钱的男人,样子和这个大楼里面的那些白领们相似,脸上没有灰尘,一双手细腻、白净,衣服也穿得很是整齐。

  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清洁工都在一楼大厅里面,有些讨好地围在程小桂旁边。脚下是捆扎整齐的旧报纸。这个时候的几个女工都显得咋咋呼呼,甚至像是打了兴奋剂,和上班时的表现完全不一样,人变得超级不正常。上班的时候,她们只需拿着拖把或者抹布而不用说一句话,就像一个个只有眼珠会动的机器人。

  似乎只有下了班,那些白领男女们离开的时候,他们才变成活物,一个个都变得爱说爱笑,尤其是那些来了一段时间的保安,开起黄色玩笑不要命。当然李水库要除外,程小桂总是让他不要说太多话。她说,如果说太多对他和她都没好处。至于没了什么样的好处,程小桂没说。

  程小桂正煞有介事地说话和使用手势,显然她是这帮人中的领导者。事实上也是如此,她是这帮人中最大的官——清洁班长。

  此刻,她正像有仇一样黑冷着一张脸,横在收报纸的男人面前。一楼大厅的气氛被她搞得异常紧张。也许因为仗着身边人多,程小桂总是有点打群架的味道。一双耀眼的白手在胸前没有规则地上下左右舞动,这使她的动作显得过了火,像在舞台上表演话剧。

  她说,买就这个价,不买就拉倒!深圳特别喜欢用这样的方式砍价,如果你会了,你不仅懂得这个城市,而且开始像个深圳人了。说完这一句,程小桂感觉自己有点那个意思了。

  买就这个价,不买就拉倒!最后一句是江西口音,声音明显劈了。是程小桂旁边那个高个的女清洁工鹦鹉学舌,用还没有改良好的家乡话重复程小桂这句气话。明显看得出来,她用这个方式讨好正气势汹汹的程小桂。她一会儿让脸变成讨好,一会又变成气急败坏,好像谁真的惹了她。

  对方从始至终都很平静,听完程小桂几个人的咋呼之后,对着程小桂问,你是不是也是这个意思?

  当然!虽然只有两个字,可是程小桂觉得这句话很像城里人了。其实她正欣赏着自己的一招一式,她很是得意自己今晚的表现。

  想不到,对方竟然想也没想就说,好吧,就按你们说的,我没意见。

  这种态度程小桂没有料到,这使她的一张圆脸变灰了,又白了,最后拉成一张狭窄的马脸。她有点想搭救自己,张了两次嘴却没有挤出半句话,脸也被逼得肿起来,似乎恢复了在乡下的样子,一对白手指在众人面前交叠,放开,最后重又交叠,来回几次之后,她明显有了些疲倦,额头很快浮出了一些疲劳的皱折,就连眼角上的一颗黑痣也比平时都要显眼。可是尽管这个样子,仍然没有一个人来管她一下,她甚至有些恨刚才还咋咋呼呼的几个女工,她们如果不是那样巴结着她,帮着她,她嘴里也不会冒出那样的话。

  几个女工显然也没料到会是这个局面,都想着至少要砍杀几个回合才能成交,她们和程小桂一样,还有一大堆话憋在嗓子眼里呢。此刻她们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有的人看地面,有的人故意让眼睛随着大门外行驶的车辆不断移动。

  没有办法,程小桂只有硬着头皮说话了,她说,这报纸的质量特别好,应当有个好价钱。不信你可以比较一下。她这个样子,感觉有点像夸自己田里的白菜萝卜。显然这些话是没有任何准备的,这就使得最后的几句话分了岔、拐了弯、绕了远,有耳朵的人都能听出,程小桂此刻的声音正发软,像是醉了酒,说话也开始语无伦次,甚至露出了她一口难听的乡音。

  就好像很清楚程小桂的心思,报贩子除了微笑什么也没说。

  直到数钱的时候,程小桂突然从半空中放出一句,零钱不要了!

  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包括程小桂自己。

  只有那个男人安静地微笑。当着几个人的面,程小桂又被他这样的笑映成一个猪肝色,手指也开始发抖了。显然,她知道自己今晚出了洋相。

  这一幕最后是怎么演义的暂且不说,关键是被正在下楼的保安李水库看了一个完整。作为程小桂的丈夫——李水库的肺快要被气炸了,什么身体不舒服,工作太忙、累,看起来全是撒谎,通通都是借口。随便哪一种理由,都会把李水库搡到南墙去,让李水库总是痛恨自己不争气的身体。可是想不到,他那么多天忍饥挨饿,不能碰一下她的身体,她却在这里对着一个收垃圾的野男人卖弄风骚,而且手法竟与当年追求他的时候有些相似。

  什么收垃圾?人家是民营企业家!有一次,李水库这样称呼那种职业的时候,程小桂马上予以纠正。

  追你怎么啦,不行吗,至少我成功了。这是程小桂的话。当时李水库一边骂程小桂骚,一边喜欢得不行。当年李水库就是喜欢程小桂身上的那种说不出来的劲头。

  这个样子,不是老母猪发情又是什么。要是在老家,李水库准要冲上去给那个男人一个大耳光,然后再回过头臭骂一顿程小桂。可是在深圳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除了在心里狠狠地推自己一个踉跄之外,他又能做什么呢?

  心里像是被人浇了开水。他把手捂在自己胃和肚子之间,脸上挂着吓人的表情,拖着灌了铅的一双腿,从楼梯返回保安室。

  对待眼下的一切,他有什么办法呢,当然这并不算是一个明确的绿帽子,却是一记闷拳。难道需要动手吗,此刻他就是感到英雄无用武之地,虽然他曾经跟程小桂显耀过自己懂武术。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程小桂,李水库认为自己绝对不会那么冲动,连想也没想,就撕开那封要命的家信,至少他会好好看一下,然后再做决定。

  2

  程小桂是李水库的一块心病。他是在父母的一次次要求甚至是威胁之下,才到深圳接程小桂回去生孩子的,毕竟他已经二十六岁了。这块心病使得他对深圳这个漂亮的城市也打了折扣。不然的话,他这颗年轻的心,该多么喜欢这里啊!也就是说程小桂毁坏了他的好心情。

  到了深圳的程小桂,整个人发生了很大变化,再也不是过去那个身体又矮又肥的程小桂。现在的程小桂显得比过去高了一些,头发黑亮,人变白了,也许是总带着一副白手套的原因,她的手指显得细长,说话也日渐条理,很难再看出乡下人的样子。至少李水库是这么认为的,这是他到城里来的第一个感受,这种感受让他心里没着没落。

  更重要的是她还学会了拒绝,拒绝他这个做丈夫的正常的生理需求。拒绝之后,他觉得身体的重要部位被封住了,像被人捂住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四肢乱踢蹬。

  唉,我的孩子啊,都被你程小桂耽误了。这是李水库心里面的话。本来他想偷偷让程小桂怀上,要是这样,程小桂不回也得回了,一个女人拖着一个大肚子,哪个单位还会要她呢。

  可是他一直不能得逞,程小桂从来就不给他这样的机会。

  深圳尽管很漂亮,却让他无所适从,总是找不到感觉。比如说李水库每天抬头总是找不到太阳的方向。要是在老家,他一抬头就可以对着太阳,对着太阳他就知道自己在哪儿,无论在地头,还是在山上。比如说太阳悬到正头顶,他一定是刚吃饱了午饭,安心地种水稻呢,如果太阳斜到了河里,那个时候就是要收工了,他的肚子开始叫唤,一双脚则向烟囱的方向移动了。这样的生活他一直认为非常幸福,直到程小桂离开家到深圳打工为止。

  去深圳找程小桂,李水库心里是没底的。

  没有人知道,为了去见程小桂,李水库背着家里人先去过一趟离自己家不算太远的少林寺。身上揣着在镇里烧砖赚来的钱,在寺院外面一家培训中心,学了一个星期的武术。本来想在程小桂面前显摆一下,免得又让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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